为进一步促进全市软环境建设,营口市决定开展软环境建设“十佳”单位评选活动。获得软环境建设“十佳”称号的单位将获得营口市委、市政府表彰。
《关于评选软环境建设“十佳”单位的实施方案》确定评选活动为每年举办一次,评选范围为参与全市软环境建设考核的具有行政执法、审批、管理、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共110个。评选“十佳”的条件必须是组织领导得力、制度措施完善、依法行政严格、绿色通道顺畅、服务意识提升、群众诉求解决快捷、机关作风明显改善,舆论宣传广泛深入、问责力度进一步增强。评选的方式采取软环境建设考核和专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核分数的70%计入“十佳”评选综合得分,专门评议的得分,按30%计入“十佳”评选综合得分。对软环境建设按组别综合得分排在前10位的单位,将授予年度软环境建设“十佳”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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