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沿革
营口是东北地区最早出现银炉业的城市,因而也最具代表性。银炉业即加工铸造“元宝银锭”的行业,其铸造的银锭现货称为炉银,它在金融史上曾是东北货币中的一种特殊货币。加工铸造炉银的银炉业者,由单纯加工银锭现货发展到虚银过码的“过炉银”。其为各地商户办理存银转帐,开具三联支票,成为各商户之间的信用中心,具有存银收付的转帐职能。对繁荣本地经济,扩大贸易规模曾起到积极作用。
1858年(咸丰八年),《中英天津条约》规定辟牛庄为对外通商口岸。1860年(咸丰十年),营口第一家银炉——永成德开业。1861年(咸丰十一年)5月24日,营口代替牛庄成为东北唯一的对外开放口岸。同治初年,英商的太古、远来(后改源来盛)等大洋行到营口置业,修筑码头,贩运货物。国内山东、直隶、广东、上海等地的实业精英也竞相赴营口经商,贸易额日见增长。当时,东北的货币唯有制钱(铜币),且为数不多,难敷周转之用。到营口贸易的商人所带宝银,成色不一,并须称量鉴定,甚为麻烦,于是熔化加工统一规格银锭的银炉业应运而生。银炉业者初始的业务,仅限于买入外地银锭或为顾客进行加工铸成营口炉银——“营平银”,每锭重量五十三两五钱,成色九九二。这种炉银适应了当地贸易的需要,广受各地客商欢迎。此种业务在营口通行多年,市面商业日见繁兴。然而,炉银在流通的过程中,互相扛送过称甚费周折,遂即产生托银炉代为保存之办法。此后,商人之间进行商品交易,买卖双方都在同一银炉存银,由银炉用“转帐拨兑”的方法,将应交货款的银两数目,由买主的存银帐中减除,拨存卖主的存银帐中,即可结清价款,甚为安全简便。此后逐步推广,不在同一银炉交往的买卖双方,亦可通过各所交往的银炉相互转帐而完成交易。这种方法,通称炉银的“抹码”、“过码”。于是“过码炉银”风行于市,银炉业逐渐跃居于经济和金融界的重要地位,类似于近代的银行,成为营口商业交易中资金流动的中枢渠道。
营口开港后,银炉业户日见增多。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营口的银炉多达30余家。中外客商无不乐见和银炉打交道,向银炉交存现银,建立往来关系。对资产雄厚,信用卓著的商家,经银炉认可,不必交存现银,仅以口头或函电通知,即可向银炉商借若干银锭的信用借款。银炉的诸多存银客户,多半不能同时提取现银,这给银炉业者创造了牟利条件。他们往往将存银贷出或运至外地做买卖,以图厚利。银炉贷出的“银码子”过多时,必然发生现银空虚现象,一旦银根吃紧,存户纷纷要求提取现银时,银炉支付见绌,只得向存户请求缓期支付,并多付一定数量的息银。这种缓期,称为“卯期”;这种息银,称为“加色”或“卯色”。为了统一“卯期”和“卯色”的具体规定,经各银炉业者共同商磋,订出营口银炉的存、收制度。每年分为四期,以农历的三、六、九、腊4个月的初一日为指定日期,称为“卯期”,只在“卯期”进行提付或抹码转帐,平日不提不付。这4个“卯期”也有差别,即三、六、九月的3个“卯期”,如经存欠双方同意,对于相互欠银,按双方的协商利率,欠银户向存银户或贷银户支付利息,可缓至下个“卯期”结算。这种行为,称为“过卯”或“捣卯”。而这种利息,称为“卯色”或“卯利”。相反,如按“卯期”交付现银时,称为“收卯”或“清卯”。但在腊月“卯期”,则必须进行“收卯”,不准“捣卯”,一律现银清帐。自实行这种制度后,营口炉银就脱离了实银本位,变为虚银本位的“银码子”或“过炉银”。
营口炉银自实行“卯期”、“过码”制度后,流通日益活跃,对经济、金融界起到促进作用。但遇到时局动荡,银炉就要遭到厄运。如在甲午战争中方战败的消息传来时,营口银炉业就遭到提现的挤兑,以致无力应付,“卯色”骤增,甚至停付。翌年,日军入侵营口,“过炉银”的价格已降至3锭才能兑换1锭宝银现货。后来,存户每存炉银1000两,须付850两的“卯利”,才能冲兑完毕。因此,现宝银更加大量外流,炉银地位日见衰落。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清廷官吏惊慌失措,市场骚乱,外地客商纷纷提取存银,而欠炉银者却无力还债,以致银炉业家遭到挤兑,只能加重“卯利”,以求缓解。营口“银炉同业公会”运筹对策,要求各银炉业者紧缩信贷,努力“收卯”,不再多放码子。同时废止“口约”制度和“抹兑”办法,改为采用“三联单”的票据方式,即在进行交易时,由银炉业者发行“三联单据”,每有码子变动,则在三联单上记载数目,一联由开据者自留,其余两联分别交予货款受授双方,以资核验。炉银交付时,即可用小银元,也可用本省的主要货币一奉票核价。经过这次整顿,炉银面目焕然一新,南北贸易又呈畅通局面。
营口的银炉业者,可分为山东、直隶、营口本地3帮。山东帮以西义顺银炉为首(义顺魁、恒义福、恒义利、义顺长、义顺金),直隶帮以厚发合银炉为首(厚发合、志发合、润发合、英发合),营口帮以世昌德银炉为首。3帮互相竞争,相持不下,其中以山东帮势力最大。因营口市内的商家多为山东人所经营,故该帮银炉的主顾较多,营业较盛,尤以西义顺银炉为首屈一指。该号的财东李序园,财大气粗,睥睨一切,遭到同业者的嫉恨。河北帮的厚发合银炉,系乐亭财阀刘姓所经营,资本也相当雄厚。本埠的英发合、志发合等银炉,在省内有众多其它行业同姓财东的支持,与之呼应,故在营口银炉业中也占有重要地位。西义顺的顾客既多,又贪大独步,放出的“码子”甚巨,而所借银户的信用却参差不齐。民国七年(1918)腊月一卯,在直隶帮某经理人的鼓动下,众债权人一齐挤兑,导致该炉现银周转不灵,陷入窘境,而直隶,本地两帮又不肯相助,西义顺联号终于破产倒闭。其它两帮银炉,亦受其影响而牵连,深感窘迫不堪。当时,驻营口的辽沈道尹公署在荣厚的主持下对此进行整顿,组设金融维持会,动员各银炉业者出资成立“公益银号”,负责清理义字号的资产负债,以安定市面。并限令银炉业者到期收卯,不准滥放银码,以巩固银炉信用。难关虽过,但“过码银”制度已受重创。更因当时正值欧战告终之际,日本借口与袁世凯所签“二十一条”的无理要求,对我国东北肆意侵掠。不但营口的商港贸易为大连港所夺,而且正金、朝鲜两银行所发行的金票、军用手票等亦在东北强势流通,大肆发放信贷,致使营口炉银被侵挤而数量逐减。民国九年(1920年),河北帮银炉厚发合、英发合、志发合也因银根吃紧加之倒卖羌帖,净欠东三省官银号大洋300万元,被张作霖查封取缔。从此,营口炉银的信用日趋衰落,一般商业贸易,多改用奉大洋汇兑券和日本金票。营口“过炉银”勉强维持到“九·一八”事变之际。
二、终结
“九·一八”事变给中国东北的经济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营口的商业交易也发生了空前的阻碍。银炉业的破产倒闭者,彼仆此继。过炉银私帖价格惨落,流通额急剧缩减,造成金融梗塞之悲运。然而,这种金融状况正中了日伪当局的下怀。伪大同二年(1933)十一月三日,日伪政府在统一币制的美名下,由伪财政部公布《过炉银清理纲要》:禁止过炉银的发行和流通,关闭银炉,另成立营口商业银行。依过炉银而建立的债权债务关系,以财政部公定的标准价格为基础,一律换算为伪币予以结算。随后,伪满政府派财政部理财司司长田中哲(日人)来营督办此事。
十一月四日,营口商业银行筹备处成立。七日,满洲中央银行营口奉字支行成立过炉银清理委员会。十二月一日,商业银行正式成立。
注:营口商业银行
株式会社 营口商业银行 | 银行业及 仓库业 | 大同二、一二、一设立 | 常务取缔役 尾石刚毅 | 营口市太康区 长春街五一、一 |
辽档:《满洲华商名录》(1940年)
当时,经过倒闭风潮以后,剩下的银炉为下列四家:
商号 | 资金(银炉) | 公积金 | 开业时代 |
永茂号 | 二十万两 | 十八万五千两 | 光绪三十年(1904) |
世昌德号 | 十万零五千两 | 五十一万五千两 | 光绪十七年(1891) |
公益银号 | 五十万两 | 十八万两 | 民国七年(1918) |
永惠兴号 | 二十万两 | 二十万八千两 | 光绪二十二年(1896) |
当时,营口银炉业的经营状况是:银炉相互间的借贷关系为炉银四千万两,约值伪币一千万元。银炉对商民的借贷契约为炉银九千万两,约值伪币二千二百五十万元,一时颇不易于解决。其中永惠兴号首先于伪大同二年(1933)十月六日关闭。所以商业银行接收的银炉只有三家。
注:《营口县公署训令》(第二0八号):
令营口炉银监理委会 商务会为清理旧炉银永惠兴财产仰妥为监理由 为令知事案奉 奉天省公署实字第一一八号训令内开为令遵事案查前据该县查封永惠兴银炉及所属联号六家一案当经据情转呈财政部核夺并指令在案兹准财政部理财司长财理银第一二号公函内开迳复者案准贵署去年十二月十八日以实字第五五九号据报营口县署查封永惠兴银炉及所属联号六家各等因到部查整理银炉因与多数交易者有最大之关系故本部特使在营口设置炉银清理委员会以便管理各炉银之财产籍图圆满之解决而清理委员会本为银炉关系者万一违背政府之方针有阻碍整理进行之行为时应即讲机宜之处置以期进行上之无遗憾此为当然之责务如为保全永惠兴及其关系事业之财产所采之行动不可不谓机宜之处置而关于永惠兴之债案于本年一月二十五日旧炉银整理委员会业与旧炉银债权者及旧炉银之各代表者及永惠兴并其各联号代表者等之协定书已正式签字矣而永惠兴方面除汽船一只(约一,四00吨)及其本店外所余之一切财产一并提交债权者团以资清理故除前定之保全物件中汽船及永惠兴本店置诸例外交还财东外其它之财产应使清理委员会依既定方针妥为监理以资整理营口县公署希转令知照相应函请查照办理等因奉此合行令仰该县转饬知照切切此令等因奉此除分行外合及令仰该会妥为监理为要知照此令
康德元年五月 日 县长杨晋源
永惠兴关闭后,改组成一个金额交足资本二十万元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油坊、粮栈及杂货业,改名永兴公司,旧有欠人,人欠关系,自行了结。
过炉银对伪币的换算率定为四与一之比。在伪财政部的督促下,于伪康德元年(1934)一月底,订立了银炉与往来客户之间的协定,即所有过炉银契约一律以四与一之比改为伪币。
三家银炉(永茂号、世昌德号、公益银号),截至同年一月二十九日为止。将所有一切依过炉银通货计算的债权债务,统统移交于营口商业银行继承之。营口商业银行对继承的三家银炉对外债权,自继承之日起,向债务者征收月利一分三厘的利息。银行对代替银炉所垫付的款项,以每月底的金额计算。按月利七厘计算利息而征收之。
营口商业银行于伪大同二年(1933)十一月二十八日,把资本金百万元全额收足,十二月一日正式开业,地址在原东记银号旧址。在开业前后,伪满洲中央银行在资金、人员方面给予极大的支持。以后该行和福顺银行、奉天汇业银行三行合并,统称兴亚银行。其常务董事兼行长由伪满洲中央银行行员日本人三柴茂担当。
至此,盛行营口七十余年的银炉业完全终结。
注:本文参考《辽宁省志·金融志》、《伪满中央银行的设立与币制统一》等著作。
201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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