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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汇业营口分行

    提起奉天汇业银行,应追溯到民国初年兴办的中华汇业银行。
    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绕过中国外交部,直接向大总统袁世凯当面递交日本政府对中国提出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要求。此事一出,随即引出国人的一片讨伐之声。为争取缓和中国政府和人民对日本的情感,尽力标榜“中日亲善”与“经济提携”,谋求与北京政府合作。为此,日本政府于1917年、1918年先后提供给中国政府多笔借款,总额合计14500万日元,即所谓的“西原借款”。在借款协议达成之际,日方还以“为了给今后计划的实行打下基础”为根据,与北京政府交换了关于筹设中日合办银行的备忘录。
    1917年8月,北京政府外交总长陆宗舆与日本政府大藏大臣胜田主计具体讨论了中日合办银行一事,遂决定设立中华汇业银行。主要经营中日两国之间的汇兑事业,同时兼作西原借款的收款及经理机关。8月10日,中华汇业银行宣告成立,并在日本东京制订了《中日合办中华汇业银行约规》。中华民国商人股东代表陆宗舆与日本商人股东代表兴业银行总裁志立铁次郎、朝鲜银行总裁美波俊吉、台湾银行总裁樱井铁次郎在约规上签字。
    华汇业银行的资本额初定1000万日元,先收二分之一,分作10万股,中日双方各认半数。日方主要股东为日本兴业银行,朝鲜银行和台湾银行,其余股东为一些有对华业务关系的日本企业,如日本兴业会社、大仓洋行、中日实业公司等。中方股东由中国、交通两银行各认股款的十分之一,其余由一批亲日派官员出资购买,如陆宗舆、曹汝霖、章宗祥、段宏业、丁士源等人都是大股东,还有一小部分股份是由上海及江浙工商人士认购的。
    1918年2月1日,北京政府财政部批准中华汇业银行注册,不久该银行筹备就绪,并正式对外营业。总行初设北京,后迁往天津,并陆续在外地设有分行。
    1918年4月至8月,陆宗舆以中华汇业银行总理的名义,代表日本与北洋段祺瑞政府先后签订“有线电报借款”和“吉黑两省金矿及森林借款”合同,金额5千万日元;将中国有线电报财产、收益和吉黑两省森林金矿资源抵押给日本。
    中华汇业银行的设立宗旨名义上是为增进中日两国贸易活动服务,实质上是日本进行对华经济扩张的一种手段。该银行一直与北洋政府中的亲日派保持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其业务的开展也严重依赖于政府部门。因此,在此期间,中华汇业银行凭借其优势地位获得了相当的利润,1918年至1927年间平均每年达到131万元,其中1919年甚至高达173万元,而众股东在此期间“每股一百元,已经分得股息一百十二元。”后来由于该银行大量对北洋政府放贷,并且多半是有借无还,呆坏帐的资金积累甚巨。至1927年夏该银行因现款不足,需要增资,由董事会议决定续收股本四分之一,计250万日元,中日各半。由于中方一些老股东对于续纳股款感到吃力,而日方则坚持须待中方股款全数缴足后再一次性付清。因此股本续收一时难以完成,银行的业务随即陷入困境。
    当时实际执掌中国北方军政大权的奉系军阀集团,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经过权衡得失后认为确有维系中华汇业银行的必要,为此,1927年10月,由奉系集团正式接管中华汇业银行,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添设奉天分行等以图拓展业务空间。
    1928年初春,在汇业天津总行工作的湖南人资耀华,参予了奉天分行的筹备工作。奉天分行经理由一位中国银行的顾姓人氏担任,行址在奉天南门里大街路东。
    然而,不久形势骤变,北伐军逐步向北推进,奉系军队被迫退出关内,所属军政人员也陆续撤离北京。1928年6月4日凌晨,张作霖由北京返回奉天的专列,在皇姑屯被炸。6月8日,北伐军攻入北京。奉系人员在出关前纷纷向汇业银行提取存款,该银行的银根陡然吃紧,难以为继。
    1928年7月1日,汇业奉天分行宣告成立。成立后的奉天汇业无限制地发行纸币,造成经济混乱,现货外流。12月,中华汇业总、分行陆续停业,而奉天分行因受挤兑风潮影响,资金不敷周转而于1929年1月10日休业。
    “九·一八”事变后,趁日伪当局整顿金融机构之机,营口商人王翰生伙同日本商人重新创办奉天汇业银行。经伪满经济部批准,民国24年(1935)8月26日开始营业,行址在奉天大西门里,经营普通银行存放款、汇兑业务。创办时公称资本金100万元伪币,分2万股,每股50元,实有50万元。大股东有王翰生10000股,李子初4000股,陈楚材1500股,越本贤三(日人)1400股。董事长为王翰生,常务董事李子初。由于有日本人参加,得到日伪当局的支持,经营状况良好。
    1935年9月9日,奉天汇业营口分行成立,地址在老爷阁西街。
    注:《营口新报》1938年8月31日载:<经营一般银行业务:汇业银行营口分行,西大街一四八号>
    民国30年(1941)2月,汇业银行增加资本金,公称200万元,实有75万元。股东王翰生投资7200股,越本贤三投资2500股,王界宣投资2400股,关甲子郎投资2400股,李子初投资2400股,周易祥投资2000股。民国31年,伪满当局第二次调整民营金融机构时,将奉天汇业银行并入兴亚银行奉天分行,营口汇业分行并入营口兴亚银行。
    注:本文参考《辽宁省志·金融志》、《中外合资银行历史回顾》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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