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规定:从2014年1月1日开始,营口供电公司将在营口地区范围内对居民用电客户实行“双月抄表”。也就是由原来的每一个月抄一次表更改为每两月抄一次表,即在奇数(1、3、5、7、9、11)月或偶数(2、4、6、8、10、12)月抄表。你所住的小区到底是奇数月抄表还是偶数月抄表则由营口供电公司安排。
《公告》告知:营口供电公司营业厅免费为居民办理语音通知服务,以便及时了解自己的电量电费情况。
此种改革至少减少了人工和电费单的成本,何乐而不为呢!

张贴在营口渤海明珠小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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