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之窗·公示通告
营口嘉阳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一水硫酸镁、30万吨水处理剂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xEXb3sh8rPF2dFgJ_NX8Q?pwd=7efs 提取码: 7efs
二、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营口嘉阳化工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1号;
联 系 人:殷总:16604179922;
邮 箱:799524860@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范围为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
纸质报告书请联系建设单位查阅。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邮寄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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