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之窗·公示通告
营口港仙人岛码头有限公司新增货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有关要求,对营口港仙人岛码头有限公司新增货种项目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营口港仙人岛码头有限公司新增货种项目
项目选址:辽宁省营口市仙人岛能源化工区
建设内容:营口港仙人岛码头有限公司依托现有#2-#3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进行新增货种,增加工业级混合油、苯、丙烯腈、液体石蜡、粗苯、航空煤油(生物航空煤油)、生物柴油、精炼植物油(聚合甘油酯),作业方式为装卸船作业,码头货物年吞吐量总量不变。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管线进行运输,现有项目管线可以满足需求,无需新建相关配套设施。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仙人岛港仙人岛南、北防波堤工程、仙人岛港区30万吨级航道工程、仙人岛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仙人岛港区一港池#1、#4泊位成品油和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2-#3油品及液体化工品泊位改扩建工程、仙人岛成品油储运工程、仙人岛港区#1多用途码头工程、仙人岛港区#2多用途码头工程、仙人岛港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原油储库一期-五期工程以及配套辅助工程,后方建有54座502万立方米原油储罐,年设计周转原油4960万吨,现有项目均配套建有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且拥有齐全的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营口港仙人岛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郭长顺 15042741701
邮箱:405939465@qq.com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口港仙人岛码头有限公司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辽宁宇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林宇 13050634466
邮箱:linyu@yujia-tech.com
联系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195号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_F2Rlc8vCGYne75RkbN_Q?pwd=5fe5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 说明
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众对工程建设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声明:本网站所发布的内容和信息,不代表营口之窗及承办运营单位观点。其所有内容,转载须注明来源,禁止截取改编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