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之窗网讯 赢君)“共筑防线 同心抗疫--爱卫再行动”,营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市场内销售者的主体责任,提升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出一批示范性市场。
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一是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二是建立市场内食品经营者档案,记录基本情况、经营品种等信息。三是销售者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
建立日常检查与问题食用农产品处置制度。检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查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一是按照食用农产品类别实行分区销售。二是销售和贮存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环境、设施、设备等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
活禽和野生动物市场管理,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0〕2号)精神,坚决禁止活禽销售,并配合好林草、农业农村、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载运、售卖野生动物等行为。
保持市场内外整洁,严禁在场内存放杂物,堆放垃圾。督促市场开办者定期对地面、墙面、垃圾箱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清洁消毒,保持经营场所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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