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纪委决定,对近期查处的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鲅鱼圈区海星公安分局民警都军借机向群众索要钱款的问题。2017年1月18日,海星公安分局民警都军在负责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政审工作中,以当事人填写的相关材料不合规为由,向当事人索要500元。都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进行岗位调整。
盖州市榜式堡镇天宝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姜维复挪用公益林补偿款的问题。2013年3月前,盖州市榜式堡镇林业站先后两次向天宝村拨付了2011年和2012年公益林补偿款共计121,742元。天宝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姜维复等两委班子成员先后两次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将该两笔款项用于支付村民水毁地补偿、维修村小学、修整村路及涵洞等费用。姜维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盖州市矿洞沟镇矿洞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日贵违规评定低保的问题。2013年4月12日,矿洞沟村三名村民小组组长向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日贵提出低保申请,赵日贵主持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研究,未履行评定低保程序,同意该三人为低保户。赵日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三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暴露出我市个别基层党员干部无视纪律规矩,不仅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同时也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其危害不容小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切实抓好经常性教育,以案明纪,使党员干部“心中有戒尺、行为有规范”。对违规违纪行为,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教育、管理不力,造成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营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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