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辽宁省委同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省委巡视组于2016年3月初起,对盖州市、大石桥市、老边区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专项巡视。
监督举报电话:0417-2954511。电子邮箱:13940454589@163.com。
意见箱地址:盖州市:盖州市政府办公楼前(市府大街2号),盖州市政府办公楼西侧信访接待大厅(市府大街2号);大石桥市:大石桥市政府门前西侧(人民大街5号),大石桥市统计局门前南侧(儿童广场东北角);老边区:老边区委门前东侧(龙山大街39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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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省委巡视组将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监督检查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着力发现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着力发现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着力发现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对反映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的重要问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巡视组也要了解掌握。
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视结束后,省委巡视组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情况,向被巡视单位党委(党组)提出整改工作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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