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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工作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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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8 07:55:00   来源:营口之窗   阅读:
营口市2016年度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将于9月14日开始,参保人需在9月23日前进行申报。

        营口市2016年度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将于9月14日开始,市本级(含西市、站前)患有慢性病的参保人需在9月23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营口惠众医院进行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目前,我市门诊慢性病病种共13种,病种包括:高血压Ⅲ期、糖尿病(Ⅰ型、Ⅱ型)、冠心病、脑血管疾病、肝硬化、精神疾病、肺结核、慢性病毒性乙型肝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脏病、风湿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病。除患有冠心病(冠脉支架术后)的参保人可随时申报办理外,患其余病种的参保人均按程序申请办理。

        市医保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需携带一年以前的住院病历,(精神类疾病的提供5年以前的住院病历)、相关化验及医学影像报告单等材料,本人医保证原件,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一寸彩色近照到营口惠众医院填表申报。初审合格的参保人员需缴纳150元鉴定费,并按市人社局通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鉴定。鉴定合格后由市人社局发给《门诊慢性病医疗证》,在次年1月开始享受相应待遇。

        参保人只能申报一种门诊慢性病,之前已享受门诊慢性病的参保患者不再受理申报,但若患有其他病种的,可根据自身医疗需求重新申报另一种门诊慢性病病种。参保人所提供的病历等医疗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参保人提供虚假病历等资料或谎报卧床不实的临检人员,暂停其3年参检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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