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整治旅游客车工作中,交警部门通过加强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监管,坚决落实源头防控。通过开展企业大检查,及时发现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同时,检查旅游客车安装使用卫星监控系统情况;通过开展车辆大清理,对辖区内所有旅游客车进行摸底调查,全部建立档案,做到一车一档;通过开展驾驶人大审查,坚决禁止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从事客运;在整治“营转非”客车工作中,交警部门深化排查,坚决落实风险防控。在对本辖区“营转非”大客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以及车辆使用情况排摸建档的基础上,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风险提示活动,通过电话、短信、面对面教育等多种方式,提醒和告知其严禁从事营运活动,严禁外借从事出租活动。
交警部门还强化路面现场执法检查,坚决落实勤务防控,狠抓线路管控。根据旅游线路的路况和客流特点,在收费站、进出城、旅游景区主要路口设置警力不少于四人的检查站。严格查处旅游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发现“营转非”客车非法营运和旅游客车超范围营运、异地营运和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行为及时进行查处。依托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对缉查布控系统报警的车辆及时拦截,严格检查驾驶资格、装载情况等,发现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的,坚决卸客转运。对发现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一律书面移交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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