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司法局为营口32名通过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颁发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16日上午,营口市的32名通过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在营口市司法局会议室参加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仪式。
颁发仪式上,市司法局的领导们为这32人颁发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申请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凭证,有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就意味着这32人有了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后,增加了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统称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次国家司法考试,是从2002年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来的第11次考试。同时也是营口市有史以来报名参加司法考试人数最多的一次。
往年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主要工作在司法行政、检察系统、法院系统中,本次获得资格证书的32人,无疑将为这些相关部门注入一股新的力量。

2012年营口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仪式

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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