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月28日印发的《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营口市企业退休人员2012年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于4月9日起全面展开。今年是我市第八次为企业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待遇,从1月份开始计算。此次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资额将达200元,再创历史新高;月人均养老金标准将达到1520元,同比增长15%,预计2012年全市养老金支出将达到35.8亿元。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包括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2元。在此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建国前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5元;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5元;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3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经过连续7年的养老金待遇调整,截至2011年底,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标准已达到1320元,较2004年末人均每月不足500元的水平提高了820元,增幅达到264%。去年共为全市19.5087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31亿元,较上年增加5亿元。
今年的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营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采取全新的工作模式,最大限度简化工作流程,专门开发了应用软件,全面实现“网上调待”,确保养老金待遇调整的工作效率和准确程度。目前,软件调试基本结束,人员培训业已完成,各项资金足额到位,发放银行准备就绪。调整和补发工作将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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