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口海防大堤被烧一事正式被西市区刑警大队列为纵火案。但由于现场无电子监控设备且取证困难,目前此事正在调查中。
据营口市水利局田科长介绍,今年正月初六一大早,一位环卫工人最早发现防海大堤被部分烧毁并报案。“抵达现场后,我们发现还有大量未燃烧的芦苇堆放在大堤旁边,立即责令堆放者将这部分未燃烧的芦苇进行转移。”
在这段海防堤的东侧是国家级的湿地公园,虽然是冬季,但仍有大量未砍伐的芦苇存留于此,而这些芦苇的产权单位是营口造纸厂。田科长告诉笔者, 这些芦苇荡近几年由营口造纸厂承包给个人,正是这个人的过错堆放才间接引发火灾。但对于这种个人的过错,尚无追究责任的依据。
据资料显示,营口海防堤由辽河大桥开始,顺着大辽河至著名的西炮台附近进入渤海湾,这张美丽的“城市名片”由营口市投资6000万元建成,投入使用仅两年多,这场大火造成的损失保守估计达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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