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即日起至2012年2月底,公安机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打击三类集资诈骗犯罪,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利用传销和互联网进行的非法集资犯罪;因非法集资延伸出的高利贷、贷款诈骗等犯罪;因非法集资诱发的非法拘禁、绑架、故意伤害等暴力、涉黑犯罪。行动期间,公安机关将坚持“疏堵并举,打防结合,以打促防,以打促管”的工作方针,发挥刑事打击的惩戒和警示作用,精心部署,缜密经营,集成作战,跨区域协作,侦破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针对非法集资犯罪的形势特点,积极会同各方面力量,综合运用调查走访、社会举报、网上巡控、可疑资金交易、秘密力量建设、重点人员管控等各种手段,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单位和人员以及易侵害群体开展摸排、侦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犯罪,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防止民间借贷演化为非法集资,防止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为全国“两会”和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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