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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两新组织”管理有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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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6 06:15:39   来源:营口之窗   阅读:
营口市将引导“两新组织”担负社会责任作为综治使命,在探索“两新组织”管理举措和服务、引导“两新组织”方面进行了尝试、探索。

        在新的形势下,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对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影响越来越大。
  营口市将引导“两新组织”担负社会责任作为综治使命,在探索“两新组织”管理举措和服务、引导“两新组织”方面进行了尝试、探索,并将加大对“两新组织”的指导、监管、服务纳入综治考核和维稳考核,确保“两新组织”健康发展,发挥“两新组织”的作用。

     营口的新尝试——“两新组织”参与平安创建

  以下数据可以说明新经济组织在一个地域里的情况:
  目前,大石桥市共有新经济组织28531个,其中民营企业2878家,从业人员近30万人,全市85%的财政收入来自民营经济。西市区新经济组织的总体数量相比其他县(市)区要少,只有1287家,但是它却占据全区经济总量的95%,创造的税收也达95%,已经成为该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
  “两新组织”具有如此大的力量,如果能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在社会管理与综合治理中的作用,效果可想而知。因此,营口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如何调动“两新组织”参与平安创建、发挥社会管理作用进行了尝试。
  大石桥市树立平安理念,在社会治安防范上强化引导,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在平安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引导“两新组织”,特别是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位于大石桥市的营口青花集团,每天派出10名保安配合公安民警参与社区网格化巡逻,使当地的治安案件连年下降,刑事案件发案为零。
  在大石桥公安部门的监管指导下,由民营企业投资1500万元,成立了营口蓝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为全市安装视频监控联网报警设备11300套(台),并融进公安监控平台工作,弥补了公共监控资源的不足,使全市技防覆盖率提升了20%,城区入室盗窃案同比下降60%。此外,大石桥引导“两新组织”出资惠民,助推农村治安保险。据统计,推广农村治安保险以来,全市民营企业为村民购买保险资金达200余万元,实现了农村治安保险全覆盖,为百姓安上了一扇“平安大门”。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则将“矛盾化解”工程引入新经济组织,全力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在规模以上新经济组织全部建立调解组织,聘请治安信息员。通过完善组织、发挥调解人员的作用,使民营企业无论发生劳资纠纷还是其他不安定问题,均能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控制和有效解决。通过完善劳动争议联合调解组织网络,5年来,共解决处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等案件16家,涉及职工7954人,累计金额5878.21万元,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接待来信来访108件,法律援助20件,涉及职工1200人,确保企业正常生产。
  此外,站前区在组织体系、防范体系、管理体系方面对新经济组织进行指导;老边区通过对新经济组织进行扶持、服务、建设、教育,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向纵深发展;西市区则夯实服务基础,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为新经济组织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营口市各县(市)区因地制宜指导“两新组织”参与社会管理,营口市也将把这项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和维稳考核,有关部门被要求为“两新组织”提供良好告知服务,帮助企业夯实内部,创建平安。

  民企的心里话——融入社会管理是双赢

  在营口市“两新组织”中较早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企业对参与社会管理与综合治理感受颇深,他们认为:“两新组织”融入社会管理对企业有益、对社会有益,是双赢。
  营口(大石桥)耐火材料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朝阳介绍,企业在发展经营中,难免遇到一些实际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好这些实际问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为此,行业协会立足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全力营造企业稳定发展的经营环境。企业的兴衰,决定职工的就业和失业,关系到职工的收入和社会安定。于是,我们协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纠正对企业的不合理收费,协助政府依法管理,督促企业守法经营。在日常管理中,协会着力强化行业管理机制建设,规范各项服务制度措施。协助企业建立行规公约,强化企业诚信建设,建章立制,推动了企业规范管理。
  谈起行业协会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王朝阳认为,“行业协会会站在维护企业稳定发展的高度,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站在保障民生的高度,着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站在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高度,着力强化协会管理规范化建设。”
  辽宁盼盼集团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在谈及“两新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时表示:“企业是社会的组成单位,员工是社会组成单元,员工队伍的稳定,不仅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该集团将综治工作与安全生产相结合,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并在各分厂、各车间设立了分会,建立健全了十项安全制度,将综治工作与矛盾排查化解相结合。
  该集团负责综治工作的人员告诉记者,企业内的矛盾纠纷大多数是企业与员工之间和员工与员工之间两大类。员工与员工之间的一般性矛盾纠纷通常由企业民调组织及时解决,而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矛盾纠纷多数涉及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因此,集团把关心员工的生活、不断增长员工收入作为消除矛盾的重点环节来抓。几年来,集团化解员工矛盾近百起,使员工人心向上,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创造了和谐安宁的生产环境,促进了企业的和谐稳定,实现了企业快速发展。

  国企的新角色——辅助“两新”推进平安进程

  目前,我国国企在国民经济中依然占据绝对优势,在多年的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国企作为经营者,与非公有制新经济组织有经济交往,因此,国企对新经济组织在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指导是国企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体现。
  据营口港务集团党委副书记、综治委副主任潘维胜介绍,营口港是我省沿海经济带上的重要港口,在现有90余家驻港企业中,各类独资、合资、私营等非公有制新经济组织有44个,占整个企业总数的43%以上,各类从业人员2.1万余人。在企业经营发展中,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认识到,做好驻港新经济组织的管理服务工作是国有企业的职能所在、责任所在、义务所在,它不仅是企业经营发展、经营理念的需要,更是维护一方社会平安稳定的需要。因此,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引导新经济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带动和促进了民营企业、合资合作企业以及临时驻港单位共同发展,实现了多元共赢的良好局面。
  该集团成立以综治委为领导、各用工单位为成员的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集团综治办同31家驻港基建单位、5家劳务用工输出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通过与生产公司、驻港单位协调、走访、定期召开碰头会等办法研究布置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集团的推动下,各用工单位采取开展座谈会、家庭走访的形式,直接与劳务工人对话,解决他们的诉求和困难。2010年,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矛盾化解,使40余起矛盾纠纷得到平息,为新经济组织全力投入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保障。
  同时,该集团实施了“平安畅通工程”,不断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了《营口港务集团驻港从事物流运输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处罚规定》。集团安监部门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能,与民营车队建立了安全管理档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为其提供了安全服务保障;定期组织治安、交通、消防部门深入民营车队,为从业人员开展法制宣教活动,增强法律意识。通过采取这种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模式,有效地带动了驻港民营车队在抓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忘抓队伍管理,不忘抓安全防范,使安全事故及治安案件明显下降,不仅为港口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使这些民营企业的经济效益有了保障,为区域治安和谐与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与新经济组织交往中,该集团实施了“联防工程”,促进驻港单位和新经济组织综治工作共同发展。港口采取开放式、多元化的企业经营模式,吸引了新经济组织依托港口平台在港区内投资建设,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互利合作关系。在多年的经营发展中,集团与这些单位围绕企业的经营管理、治安防范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与合作,确立了以国有企业带动驻港单位、新经济组织共同发展的经营策略,实行“联防工程”,带动和促进综治工作共同发展。

  【概念解析】

  两新组织:是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
  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
  新社会组织:是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社会团体,指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学术性社团、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等。民办非企业单位,指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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