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营口资讯 > 今日关注 > 正文

一房一价正在营口市全面落实

采编

2011-07-14 07:41:10   来源:   阅读:
市发改委、物价局、住建委分三步在全市推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全面落实一房一价政策,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商品房销售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5月1日,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开始实施。我市从 5月10日起,利用1个月时间,对全市房地产销售中心展开拉网式、地毯式检查,逐家逐户进行规范指导。进一步宣传国家一房一价政策,强调一房一价意义和目的,提高开发商明码标价的认识,增强做好一房一价的紧迫感、责任感。指导各售楼中心做好公示板,规范公示内容和物业小区收费范围。对没有实施一房一价的售楼中心进行提醒、告诫,限期实行一房一价。

  6月9日开始,市发改委、市物价局会同市住建委、房产交易中心和新闻部门,对全市各售楼中心进行了重点抽查,截至6月20日,共检查23家。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售楼中心实行明码标价。标价规范、落实比较好的有:沿海家园、星汇奥城、财富公馆1号、东明世纪花园棕榈阁、水岸新都、庆营嘉和苑、赫郡1期、华城花园、新天地、水御兰庭、大中自然风景、桃花源等。他们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标价牌和价目表,公示开发企业名称、楼盘名称、坐落位置、销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单价、总价等。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没有公示、公示位置不醒目、公示板不规范、尾盘销售没有公示价格、物业收费未公示。

  针对这些问题,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住建委将加大检查力度,继续对房地产售楼处明码标价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公示一房一价。对不公示、公示位置不醒目、不规范的,对其进行提醒告诫,要求其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售楼处进行复查,如果仍然没有执行一房一价政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将通过新闻部门予以曝光。相关部门鼓励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价格举报电话:12358。

记者仲属宁

版权声明:营口之窗所有内容,转载须注明来源,禁止截取改编使用。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营口市“清网行动”战绩全省第二
下一篇:营口市(乌苏市)视频展播网页开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