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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营口市出租车加收1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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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1 08:50:33   来源:   阅读:
(记者 刘澎)为减轻油价上涨给出租车行业造成的压力,保障出租车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按照国家发改委、省政府文件规定,我市决定从4月1日起出租车开始收燃油附加费,即在正常运价基础上每车次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

  我市现行出租车运价是2007年调整的,起步价为2.5公里5元,超过2.5公里后每800米1元。由于近几年成品油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出租车经营者燃油负担加重,影响出租车行业正常运营。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成品油价格与出租车运行可以实行油价联动机制,征收燃油附加费。为此,我市于3月2日召开出租车行业实施燃油附加费决策听证会,对启动油价联动机制、疏导出租车行业营运价格矛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经市政府批准执行。

  据了解,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各出租车公司要认真组织施实,搞好价格公示,规范出租车经营者价格行为;出租车经营者要将价格公示牌放在车内显著位置,认真向乘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乘客监督,不得采取粗暴态度,激化矛盾,更不得擅自乱加价,乱收费。如发现出租车经营者不按规定执行价格政策的,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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