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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社会矛盾 维护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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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8 07:54:31   来源:   阅读:
记者任杰报道 一年来,市纪委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超前防范,细化措施,认真处理群众举报,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共受理群众举报1979件次,立案查处383件,处分党员干部456人,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超前防范,提前化解矛盾。突出“三抓”,发现苗头性、倾向性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工作,防患于未然。一是抓苗头,提前预防。在全市建立市、市(县)区、乡镇(办事处)和村(社区)“四级联动”的信访信息网络体系,通过选聘一些责任心强,善于做思想工作的老党员、老干部以及具有一定素质和较高威信的人员作为信访信息员,及时收集信访信息,提前做好预防工作,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抓疏导,提前处置。对于不属于纪检监察管辖和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中,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讲明政策,注重疏导,及时答复,减少和避免了群众盲目举报。三是抓规律,提前应对。在基层换届、房屋拆迁、重大经济政策调整时,针对群众举报增加的情况,注意提前应对,加大受理力度,双休日安排工作人员接听举报电话,处理举报信息,注意排查苗头性不稳定因素,及时研究应对措施。四是抓焦点,提前解决。对于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坚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倾向性问题不放过,苗头性问题不放过,行业性问题不放过,确保查清群众反映的违纪问题。

  细化措施,把工作落到实处。一是严格首问责任制。在接待群众来访举报时,第一位接访者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能当场答复或解决的,当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或解决的问题,负责引导来访群众到信访举报部门反映或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在执行首问责任制中,首问责任人不履行职责行为,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二是落实包案责任制。做到“四定一包”,即,一定承办单位和办案人员。做到责任明确,防止相互推诿;二定查办任务。保证查办工作重点突出,防止盲目性;三定结案时限。保证及时查办,按期结案,防止拖而不办,久办不结;四定结案标准。防止随意性,确保高质量结案;“一包”,即确定包案领导。领导亲自包案,亲自参与,亲自处理。通过强化责任制,增强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信访案件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减少和避免了一些越级举报的发生,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基层得以解决。三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全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排查化解带有普遍性和苗头性的信访问题,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意见》,同时注重做到“五个结合”,即与调查研究相结合、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与排查信访隐患相结合、与查办信访案件相结合。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了一些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迅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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