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适用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适用范围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鼓励、允许类项目以及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
刘始杰在会上要求各相关部门、县区、园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的相关要求,要大力加强绿色通道建设,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能,把营口软环境建设提升到新的水平。刘始杰说,此次我市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营口的软环境建设来说是突破性的、历史性的,对营口的城市转型和产业升级具有重大意义,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增加危机感和紧迫感,营口要实现跨越发展,就必须下决心打造软环境,狠抓项目建设。刘始杰强调,市本级要按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不断健全机制,加快推进,各相关部门、县区、园区要全力配合,搞好对接。刘始杰还要求各相关部门、县区、园区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肃纪律,从根本上保证“绿色通道”的顺利推进。
声明:本网站所发布的内容和信息,不代表营口之窗及承办运营单位观点。其所有内容,转载须注明来源,禁止截取改编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