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格瑞矿产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硫酸镁项目
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通过公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营口格瑞矿产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硫酸镁项目
(2)项目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前岗村
(4)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22963.6平方米,主要厂房利用原有生产车间进行改建、扩建一水车间扩建为3500平方米,原2号仓库改建为造粒车间,1号仓库扩建为2000平方米。新建3号仓库1200平方米。新建一座硫酸罐区。购置破碎设备、研磨设备、造粒设备、搅拌设备等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现有工程已进行环评编制及环保验收并取得批复手续。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营口格瑞矿产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前岗村
联 系 人:殷总
联系电话:16604179922
(三)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辽宁宇佳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将采取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反馈相关公众意见表。
(六)公示时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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