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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粮食分公司泊位新增货种项目环评公示

2023-10-11 13:45:37   来源:营口之窗   阅读:

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粮食分公司23#、25#、31#、33#、34#及38#泊位新增货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有关要求,对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粮食分公司23#、25#、31#、33#、34#及38#泊位新增货种项目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粮食分公司23#、25#、31#、33#、34#及38#泊位新增货种项目

项目选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鲅鱼圈港区二港池、三港池

建设内容:本项目依托现有鲅鱼圈港区二港池23#、25#泊位,三港池31#、33#、34#、38#泊位,新增豆粕、菜籽粕、葵花籽粕、棕榈仁粕货种,新增货种吞吐量合计196.8万吨/年。本项目仅新增货种,依托现有工程中泊位、装卸台,不涉及泊位的改造施工,不新增岸线。配套建设环保、安全生产、污水处理等设施。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粮食分公司

联系方式:白先城 13604975686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粮食分公司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辽宁乔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粮食分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1: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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