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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建一硫铁一矿有限公司项目信息公开

2021-03-17 12:36:00   来源:营口之窗   阅读:

大石桥市建一硫铁一矿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硫铁矿石建设项目 

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

时间  2021年3月17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
  1.建设项目名称:大石桥市建一硫铁一矿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硫铁矿石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大石桥市建一硫铁一矿有限公司
  3.建设位置: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建一镇厢房村
  4.项目性质:新建
  5.建设项目情况简述: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为583.51万元,项目已取得矿山采矿许可证,为年开采5万吨硫铁矿、磁铁矿,矿区面积0.4751平方公里。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分别采用分段控场采矿法及浅孔留矿采矿法

  二.主要环境问题
  废气:矿山基建工程、凿岩粉尘、矿石装卸落矿粉尘、道路运输起尘等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爆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CO、NOx;柴油发电机燃油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和NOx。
  废水:矿井涌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矿坑涌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氨氮、SS等;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
  噪声:井巷掘进、凿岩、爆破、采装、运输等环节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办公、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开采产生的少量废石;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等。

  三.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矿区采用湿式凿岩作业;铲装作业产生的粉尘,采用洒水抑尘等措施;临时堆场、道路扬尘采取洒水抑尘的措施;且临时堆场四周设置防尘网,堆料苫盖;项目矿井废气产生的颗粒物、NOx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矿界无组织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污水
  本项目为地下矿井开采,针对矿井用水采取以下措施: 
  ① 由于地下采场开采层位较多,开采后要进行采空区密实封填,可有效减少矿坑涌水量,防止突水事故发生。
  ② 地下矿井设置1座40m3水仓,井下涌水汇集到水仓后,井首先回用于井下凿岩及井下喷雾降尘、洒水抑尘,剩余部分排至地表蓄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地上湿式凿岩、喷雾降尘、洒水降尘等 ,不外排。
  ③ 非正常情况下矿井涌水可能增加,或降雨量突然增大可能发生水害事故,井口附近应构筑排水渠,防止雨季时洪水涌入矿井;加强矿区导水通道或裂隙排查,发现及时回填。
  ④ 加强对矿井涌水量的观测记录,掌握水量变化情况,如遇突然增大涌水量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⑤ 加强设备维护和监管,保证井下排水设施正常运转。
  ⑥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工人防水意识,制定相应的预防和管理制度。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对周围地表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矿区开采过程中拟采用的污水治理措施技术上合理、可行。该项目采用的水污染防治措 施既节约了水资源,又避免了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因此,该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3)噪声
  本项目固体声源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设备经基础减振降噪,运输车辆限速禁止鸣笛,路线两侧加强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矿山运营期间产生的废石属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废石直接回填井下采空区,不出井。矿山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组织单位进行处置。

  (5)土壤
  针对工程可能发生的土壤污染,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侵、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6)生态环境
  本项目矿山已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的通知,已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土地复垦方案中明确了以下内容:
  ① 确定进行生态恢复的地点、范围与面积;
  ② 依据工程总体规划方案和区域生态环境建设要求制定恢复目标;
  ③ 确定生态恢复技术方案、分期目标、类型目标和经费预算;
  ④ 对生态恢复进行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评估。

  生态恢复的技术方案基本围绕有序演替的过程进行,也可以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地形特点,因地制宜。在考虑生态恢复时,还要特别注意尽量现有的资源,尤其是土壤资源和生物资源。

  现矿山复垦计划正在落实中,届时可达到预期效果。

  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矿物油,存在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油类物质,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议企业加强控制,且控制厂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缩短物料储存天数。建议企业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建立完善的安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按照本报告书有关环境风险防范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企业严格履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运营过程中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过程中加强环境和安全管理,做好每日的巡检工作和记录,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在做好以上各项安全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将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

  四、综合结论

  本项目拟对停采矿山进行重新开采,其采矿符合现行的国家和辽宁省相关产业政策,符合《辽宁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和《营口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 年)相关要求。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建设单位拟采用成熟的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排放的污染物总量较少,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恢复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所引发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对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以及风险环境影响较小,周边环境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公众对于本项目上述方面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与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大石桥市建一硫铁一矿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先生
  电话:18604971999
  评价单位:营口瑞丰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有效期:10天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email、电话、传真等方式反馈,并简要说明理由。

附件:

大石桥市建一硫铁一矿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硫铁矿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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