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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法》实施后,营口市将如何进一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一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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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7 10:23:00   来源:营口之窗   点击:

(营口之窗专访 一凡)《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那么,我市将如何进一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就此问题营口之窗网编采访了营口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荫宏。


营口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荫宏回答:

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我们将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和机构队伍建设、全面清理和修订社区矫正现有规章制度、依法做好社区矫正法实施时的工作衔接,努力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保障。近年来,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得到了一定改善,但是与依法推进发展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机构和队伍建设严重不相适应、经费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等等,严重制约社区矫正工作发展。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为契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场所、经费和信息化建设,为社区矫正工作创造更加有力的发展环境。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购买社会服务工作,重点培育扶持一批社区矫正专业社会组织,扩大购买服务工作试点,强化项目过程管理,提高购买社会服务工作质效。

三是切实改进教育矫正工作。教育矫正是社区矫正的核心,也是保持社区矫正正常秩序、维护社区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社区矫正法对教育矫正工作作出了全新规定,使得教育矫正参与主体更加多元,教育方式选择更强调效果导向。社区矫正机构将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上下功夫,主动搭建平台、畅通渠道,最大限度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改变以往社区矫正机构唱独角戏的局面。转变传统教育矫正模式,教育学习时间不再以“两个八小时”考核,教育矫正方式以个别化、个性化为主,根据社区矫正对象个体特征、日常表现等实际,充分考虑其工作生活情况,因人施教。重视与社区矫正对象建立良性互动关系,积极争取其对教育矫正方法的认同、配合与积极参与,使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更有效率、更有质量。

四是强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充分体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放性、社会性特点。市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打牢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依法明确村(居)社区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地位,依靠社区建立起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帮教支持网络,深化社区矫正“三社联动”社会服务机制,用好村居社区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技能培训,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掌握一技之长,顺利实现就业创业,做好精准帮扶,让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在基层、社区扎根。

五是持续抓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是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首要任务。将始终树立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法律各项规定,提高社区矫正质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常态化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对违反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等行为,经教育不改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确保社区矫正活动严肃性。

来源编发:营口之窗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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