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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票另付税金?电信营业厅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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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1 08:37:11   来源:   点击:
3月28日,市民董先生在盼盼路一家中国电信营业厅购买了一部移动电话,当付款索要发票时却被告需要另交税金,这让董先生很费解。

  据董先生介绍,当日他购买了一部价值350元的某品牌CDMA手机。认准机器型号后,服务人员直接拿出柜台里董先生刚刚看过的那部电话,当要求再换一个包装完好的机器时,该服务人员说此电话就是新的,他们这摆一个买一个,没有库存。因急用C网电话,董先生没再过多要求,验货、试机,准备交款。

  当董先生交款后索要发票时,被告知购买此款电话没有发票,该手机价格不含税金,要发票得另付税金。在董先生的坚持下,该服务人员打电话给主管领导,最后该服务人员给董先生的答复是“购买手机没有发票,如消费者需索要发票报销,可以另外缴纳4%的税金开具统一的增值税发票”。无奈下,董先生只好要求服务人员为其出具一张普通的三联收据。

  针对董先生反映的这一情况,记者致电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答复:当消费者购买商品索要发票时,商家无条件也不得附加其他条件为消费者出具发票。该营业厅的做法违规,市民可直接到稽查部门举报。(记者 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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