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营口资讯   营口民声   营口社区   便民信息   文艺创作   文化旅游   营口人才   营口房产   财经动态   网站建设 

营口跨户籍地办理出入境证件

采编

2012-07-02 08:20:47   来源:营口之窗   阅读:

(胡伟明 记者 李燃)记者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获悉,6月29日开始,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省内跨户籍地办理出入境证件试点工作,为在我市居住生活的省内外市地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提供方便。

  此次办理省内跨户籍地出入境证件的申请条件有:辽宁省户籍常住居民在我市居住、工作或学习满一年(含)以上的,可以在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携带的申请材料有:申请人除提交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办理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规定提交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按照干部隶属关系出具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出境意见。

 

声明:本网站所发布的内容和信息,不代表营口之窗及承办运营单位观点。其所有内容,转载须注明来源,禁止截取改编使用。

相关热词搜索:营口 户籍地 办理

上一篇:喝红牛注意假货
下一篇:奉献余温的退伍军人理发师


 
 二级栏目
今日关注 图说营口 营口专访
百姓说事 民生诉求  
停水停电 停气通知 公示通告
 
 
原创故事 诗文集锦 图文视界 青青橄榄 少儿天地
景点攻略 营口地标 城市记忆 非遣民俗 营口美图
金融保险 企业风采      
 
 
关于我们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新兴大街永乐里
电话:0417-2815838
版权所有© 营口之窗/许可证:辽B2-20130028 辽ICP备05009918号 技术支持:营口爱思达计算机信息网络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