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官方网站,日前发布关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有关单位出示的公民身份信息进行比对,可收取公民身份认证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比对内容五项以下(含五项),每次5元;比对内容五项以上,每次10元。根据用户需求,提供人口数据信息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等服务,可收取人口信息开发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次50元。对特殊需求的,收费标准由查询中心与用户协商确定。按规定向国家机关、社会福利公益机构和公民提供上述服务不得收取费用。
通知明确强调,查询中心不得提供可能危及国家、社会安的信息服务。公安部门不能强制个人或是组织查到询中心接受咨询、查询,收取费用,在收取费用是应该提供税务发票,依法纳税,并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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