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营口资讯   营口民声   营口社区   便民信息   文艺创作   文化旅游   营口人才   营口房产   财经动态   网站建设 

辽宁海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2021-04-21 15:50:29   来源:营口之窗   阅读:

辽宁海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码头输转项目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辽宁海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码头输转项目”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通过公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辽宁海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码头输转项目
  
建设单位:辽宁海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仙人岛能源化工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新建2条DN500输油管道(介质为船用燃料油和沥青),起点自辽宁海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储运罐区项目储罐区,经管廊铺设至营口仙人岛码头公司顺岸码头内,两条管道并行,每条管道长度约12.5km。同时将辽宁海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储运罐区泵进出口管线流程及顺岸码头1#作业区前输油臂设施进行改造。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海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营口市仙人岛能源化工区
  
联系人:吴部长
  
电话:18641779343
  
电子邮箱:305359358@QQ.com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营口瑞丰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新客运站对面金禾宾馆7层
  
联系人:于工
  
电话:0417-6185798
  
电子邮箱:252952689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将采取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相关公众意见表
  
(1)发送邮件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电子邮箱。
  
(2)信函传送。信函接收地址为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联系人通讯地址。
  
(六)公示时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辽宁海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声明:本网站所发布信息,不代表营口之窗及本单位观点。其所有内容,转载须注明来源,禁止截取改编使用。

相关热词搜索:环评 公示

上一篇:今日:杨紫、刘昊然和网警邀您一起关注网络安全
下一篇:营口:海洋防灾减灾知识系列宣传之一


 
 二级栏目
今日关注 图说营口 营口专访
百姓说事 民生诉求  
停水停电 停气通知 公示通告
 
 
原创故事 诗文集锦 图文视界 青青橄榄 少儿文学
景点攻略 营口地标 城市记忆 非遣民俗 营口美图
金融保险 企业风采      
 
 
关于我们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新兴大街永乐里
电话:0417-2815838
版权所有© 营口之窗/许可证:辽B2-20130028 辽ICP备05009918号 技术支持:营口爱思达计算机信息网络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