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营口市人社局得到消息,市人社局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滞纳金收缴延至2017年10月20日。
今年,营口市人社局对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做为缴费基数,从2017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补交中断期间养老保险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6月7日,市人社局对向个人收缴养老保险滞纳金规定的时间做出调整,滞纳金收缴的时间延至2017年9月30日。9月19日,市人社局再次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滞纳金延期收缴。
详情请咨询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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