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特别专题 > 专题报道 > 正文

辽宁省营口市 YK1-3 场址海上风电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3-05-09 14:27:56   来源:   阅读:

辽宁省营口市 YK1-3 场址海上风电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辽宁省营口市YK1-3场址海上风电场工程”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辽宁省营口市YK1-3场址海上风电场工程

建设项目概况:工程位于营口市西南面海域,水深在6m~26m之间,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19km,场址面积 19.0km2。拟设计安装25台WTG252-12MW型风力发电机组,该项目总装机规模300MW,配套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风电场电力通过66kV海底电缆汇集至海上升压站,升压后经1回220kV海底电缆输送至陆上集控中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营口市华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小强    电话:13657498656    传真:0731-85072310

通讯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金牛大街东139号702A室

邮编:410000      电子邮箱:02145@msdi.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青岛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龙芝    联系电话:15865323241 传真:5328-8967115

通讯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6号

电子邮箱:hanlongzhi@163.com

(四)征求意见稿的获取方式

电子版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ESgv1f3jE3zpALC7Wb2yw 提取码: 9876 

纸质版征求意见稿可到建设单位(营口市华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现场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及时间

征求意见的范围:辽宁省营口市YK1-3场址海上风电场工程周边相应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时间:2023年5月8号至2023年5月20日

(六)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设计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

营口市华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9日

版权声明:营口之窗所有内容,转载须注明来源,禁止截取改编使用。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辽宁省营口市 YK1-2 场址海上风电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