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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机频频自动关机商家拒绝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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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0 07:14:05   来源:   点击:
(韩 冰  记者  李旭) 刚买10天的手机就频频自动关机,时不时开打不开信息栏,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没有哪个消费者还愿意忍气吞声。日前,市内一位消费者拿着不止一处故障的手机找到商家时,对方却以没有相同型号为由拒绝为其换货。

  日前,记者从市工商局12135指挥中心了解到,消费者在某手机经销店购买了一款价值2280元的手机,随后就发现手机出现打不开信息栏和自动关机的情况,于是找到经营者要求换货,当时经营者同意换货,可是之后经营者一直以没有同型号同款式手机为由,拒绝给消费者换货,因此消费者请求工商部门帮助调解。接到申诉后,工商局工作人员及时与经营者取得联系,了解后得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

  根据工商人员介绍,《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自售出之日起第8至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第十八条规定:符合换货条件,但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请货款。

  本案中消费者的手机自购买之日起10天后,出现了信息栏不能正常打开和非正常关机的问题,属于《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的性能故障,符合移动电话三包规定中的换货规定,经营者应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但部分经营者有时以无同型号同规格手机为由,拖延换货时间或拒绝换货。消费者如遇到该类问题,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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